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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國要全面建成覆蓋空氣、水、土的環境監控體系 |
發布日期:
201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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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環境保護部7日公布的《“十三五”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方案》,到2020年,我國要全面建成環境空氣、地表水和土壤等環境監測質量控制體系。
根據方案,2016年底前,上收國家環境空氣質量監測事權;2017年,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地表水和近岸海域環境質量監測質控技術體系;2020年,全面建成環境空氣、地表水和土壤等環境監測質量控制體系。
三十多年來,我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取得長足進步。但環境監測事權不明晰、監測制度不健全、標準體系不完善、規范制度執行不到位等問題,制約了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深入開展。
對此,方案提出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環境空氣、地表水、土壤、近岸海域等環境質量監測事權上收,全面建成國家環境質量監測網,所有站點原始監測數據第一時間直傳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實現“誰考核、誰監測”,保障用于評價、考核的數據不受行政干預。
方案同時提出,健全管理體系,建立國家與省級環保部門組成的兩級質量管理模式,強化國家網運行管理,加強內部質量控制,加快提高社會環境監測機構和人員的服務水平和質量;完善技術體系,健全環境監測規范體系,構建質量控制體系,創新質控技術手段,完善自動監測數據采集和遠程質控系統。
在監管機制方面,方案提出推進質量管理第三方監督機制,持續開展監督檢查,并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暢通交流和舉報投訴途徑。
方案特別強調,加大懲處力度。建立質量檢查與考核聯動機制,嚴肅整治不規范監測行為,嚴厲打擊監測數據弄虛作假,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當日公布的《關于加強環境空氣自動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方案》提出,完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遠程在線質控系統,實現重要參數的實時直傳和運維管理的全程監控。建立全國統一的自動監測技術方法標準體系和三級質控體系,保障數據的科學性和可比性。 |